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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1 阅读量:

各相关学院:

 近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启动了2026年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围绕重点产业领域(附件1)创新发展需求,支持企业、专业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以市场机制为牵引,自建或共建行业特色鲜明、开放服务共享、示范效应良好的中试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省工信厅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须对外提供公共服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应为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

(二)具备承担本领域中试服务必需的专用设备、中试线或中试场地以及配套设施,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环保设施设备。现有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关键软件等中试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三)拥有本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管理、研发、试验、检测、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拥有对行业或区域相关技术资源的整合、辐射及带动能力。具备本领域先进的技术熟化、产品试制、工艺改进、试验验证等核心技术能力,具有较好的中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五)具备公共服务能力,有明确的中试服务清单,有中试服务收入,有项目产业化成功的案例。

(六)应符合产业、安全、环保、节能和质量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制度,规范对外服务承接程序和业务范围,明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业秘密等管理制度,具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能够实现自我造血和可持续发展。

对已批准在建且1年内能达到认定基本条件的,可申报入库培育。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不限申报名额,相关二级学院对计划申报平台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平台推荐报送科研处。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信厅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提供纸质版1份,word版和彩色扫描pdf版各1份(刻光盘)。

五、有关要求

(一)同一申报主体不能作为联合单位联合申报同类别同领域平台。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三)相关学院要严格把关平台质量,择优推荐,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含附件3-汇总表)报送科研处608室。

联系人:姚老师 0592-6291375

邮箱:917801241@qq.com

科研处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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