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0年厦门市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厦科资配〔2020〕21号),为加强我市基础科学研究,支持青年创新探索,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现开展2020年厦门市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围绕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在若干重要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条件,已获得博士学位,近5年(2015年-2019年)未主持过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含指导性项目),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
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有效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信用联合惩戒记录。
二、资助方式、金额及项目数量
本次申报不限研究领域,单项无偿资助金额15万元,学校可推荐上报20项。各学院(部)的申报指标分配情况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1、《厦门市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著、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电子版,其中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四、申报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人员请报送以下材料至各二级学院(部),具体提交形式、份数和时间由二级学院(部)规定:
(1)《厦门市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厦门市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信息表》。
2、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部)对本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并于6月25日前将单位评审意见表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3、学校组织推荐:学校组织项目推荐,并对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对于确认上报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在线填报项目材料(“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定位“厦门市”—部门服务—厦门市科技局—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在线办理—访问第三方网站—项目管理—项目申报,进行填报)。
4、推荐上报的项目,二级学院需在7月1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在7月16日前提交以下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下材料合订成一本):
(1)《厦门市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在线打印;
(2)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著、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需由二级学院盖章)。
5、联系人:朱老师:6291371,邮箱:2011996701@xmut.edu.cn;
严老师:6291129,邮箱:ypyan@xmut.edu.cn。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好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对所有申报材料及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2、项目实施开始时间2020年7月1日(申报截止日次月同日),项目实施不超过3年,不可以联合申报。
3、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等成果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考核以新发现、新原理、新规律等标志性成果为主,须有代表作或专著。
4、为落实国家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工作,本次申报项目经费试点使用“包干制”。 本次申报无需编制项目预算,经费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项目验收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
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申报:
(1)逾期未验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2)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主持过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含指导性项目)。
六、纪律与惩戒
1、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在市政府相关部门中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单位若以虚假材料恶意套取财政科技经费的,一经发现市科技局立即追回资助资金,并将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项目所在的院(系、部、科)及项目负责人列入“市科技计划严重失信记录”并在“信用厦门”公开和联合惩戒,5年内不得申报科技扶持资金。
3、市科技局未委托或指定任何机构、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编制申报相关资料。监督电话:2021808 2031996。
附件:1.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2020年厦门市青年创新基金项目)
2.厦门市青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信息表
科研处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