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厦门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
各科研平台:
转发厦门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的通知》,同一个平台和合作单位限报1个项目,合作单位必须是在省内其他高新区(福厦泉除外)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申报材料:
1.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协同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 ;
2.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协同创新项目征集汇总表(附件2);
3.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项目合作协议书, 应包括协同创新内容及分工、 目标、 知识产权权属、 经费筹措(分配)、 合作期限等内容;
4.科技创新平台资质证明材料 。
申报流程:
各平台申报人员填写附件1附件2、并准备相关材料,于5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市科技局 (邮箱:kjj_zgm@xm.gov.cn),同时发送至917801241@qq.com。
联系方式: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自创办工作组翁老师;电话:2021505
学校科研处 姚老师;电话:6291375,邮箱:917801241@qq.com
科研处
20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