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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创新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2 阅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厦理工科[2020]2号)文件规定,现开展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的申报工作,相关申报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2020年度期间结项的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

2、原自然科学类项目的结余经费不低于3000元、社会科学类项目的结余经费不低于2000元;

3、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

4、项目申报人应无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二、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2、项目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按单位汇总报科研处复核,复核后由科研处报学校审批,通过后给予立项。

各单位秘书请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类项目报送至行政楼603室,社会科学类项目报送至行政楼604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逾期未提交项目申请者视为放弃申报,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度验收不合格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其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2、原项目负责人组织人事关系已调离学校的,其原项目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3、科研信用不良人员不得申报本项目,其原项目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四、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6291371

人文社科类项目联系人:眭老师    电话:6291373

 

科研处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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