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50号),为做好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专项类型
此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为“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两大类型。请各申报单位对照各专项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和时间节点要求
1、网上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拟通过厦门市科技局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在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18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会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
2、业务咨询。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291371。
科研处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 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