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财[2017]11号,详见附件1),现开展2016年度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 评价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 各单位填写《2016年度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申报表》(详见附件2),科研设施仪器所属单位负责人须在上报的报表和承诺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2017年7月5日前将《申报表》纸质1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行政楼604)。
3. 各单位应按通知文件要求保存对外协作共用服务相关的资料,包括服务协议、发票或其复印件等,以备抽查核实。
4.省大仪办将对评价结果较好以上的仪器管理单位和科研设施仪器进行奖补。运行奖补费用于科研设施仪器测试费补贴、使用维护人员培训、工作人员经费和奖励等,其中用于人员奖励部分不应超过奖补经费的60%,不计入单位绩效总额。
5.评价结果较好以上的仪器管理单位或科研设施仪器,在接受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维修服务、测试技术咨询,可以申请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6291372
电子邮箱:jywu@xmut.edu.cn
厦门理工学院科研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