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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9 阅读量:
 

 

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国科协“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伟大实践,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新福建建设贡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推荐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省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

第五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名额为30名,按1:1.5的比例分配候选人推荐名额45名。其中,分配给各设区市科协候选人推荐名额23名,省级学会(含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等)候选人推荐名额22名。详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

其中,分配给各设区市科协推荐名额由各设区市科协负责推荐;分配给省级学会(含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推荐名额由省科协学会学术部负责组织推荐。

三、推荐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

  (四)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五)在科学普及与传播工作中,为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做出积极贡献,成绩突出。

   四、推荐评选工作和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把德学双馨、事迹感人、创新创业成绩显著的优秀科技人才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各领域基层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比例,尽可能做到推荐对象在科研、企业、农村、科普、服务等工作领域均有分布。

  (四)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产生推荐人选;严格评审程序,制定科学、明确的评选办法;成立评审委员会、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各设区市科协推荐人选须经常委会审议通过,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人选须经(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和(常务)理事会审定可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各推荐单位应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本地区、本学会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推荐名额。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11月3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校科协6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2010993101@xm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组织推荐、评审、公示情况。

各设区市科协提交常委会关于推荐情况的会议纪要;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提交(常务)理事会关于推荐情况的会议纪要。

   (二)《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附件材料目录1份,均为原件。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简要事迹语言表达要严谨、准确,涉及数字的要准确到个位数,所获奖项要具体到名称、等级,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和省部级科技奖项要用括弧标注排名。

  (三)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四)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可从福建省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点击本通知名下载。

   六、表彰奖励

福建省科协将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授予“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各设区市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科研院所科协等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表彰和宣传本地区、本学会、本单位的获奖者。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6291265

   附件:1.第五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厦门理工学院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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