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兹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予以转发,请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知悉收回范围、结余资金使用及报账截止时间,财务处关账时间,安排好费用核销工作,未使用完的结余经费将原渠道收回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科研处
2019年11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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