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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6 阅读量:

各二级学院:

 现将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发给你们,就有关通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组织

本次评奖活动由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 奖委员会职责,由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行评奖办公室职责。

二、评奖范

(一)参评成果限定在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期间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所取得的教育科研成果。

   (二)参评的成果类型包括:

1. 公开出版的教育科研著作, 含著作、教材、工具书等(论文集、教辅和文学艺术类作品除外);

2.已经完成结题的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课改课题、电教馆课题等的研究报告和市级及以上重大教育调研课题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教育科研论文。

(三)已经获得市级(含市部委办局)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申报评审书》《专家评审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770518989@qq. 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为“申报单位名称+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材料”。

其中《专家评审书》不得出现申报者姓名及所在单位等信息, 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 二) 申报时间:评奖材料由各二级学院于 10 月 11 日前送至行政楼60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推荐参评成果(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报送校科研处。

    (四)联系人方式

1.校科研处 杜珍燕 ,联系电话:6291822。

2.市教育局 段老师, 联系电话: 266197。

 

四、工作要求

本次评奖活动时间跨度大,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评奖服务工作。由二级学院将上报的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和推荐报送至校科研处,并严格按照《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保证推荐质量。

 

附件:1.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3.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家评审表

5.第五届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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