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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新建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5 阅读量: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

新建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省高校基础科学研究,优化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布局,按照《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新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省教育厅有关申报新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立项建设领域

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拟在绿色低碳、海洋科技、医学、种质资源、石化化工、新型储能和新兴交叉等领域重点布局建设一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二、推荐申报条件

(一)推荐主体

推荐主体为全省本科高校(即依托高校),采取限额推荐:每所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数不超过2项,其余高校各不超过1项。即我校限额推荐1项。

(二)申报条件

1.定位清晰,研究方向明确、稳定且不与本校其他创新平台重合,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以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为主,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

2.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科研队伍人员数量和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不得与其他重点实验室核心成员重复。

3.学术研究基础良好,科研整体实力较高。科研团队近三年来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共10项以上,科研项目到校经费不低于500万元,科研成果较为突出。

4.具备从事开展科学研究的实验设施设备,研究场所相对集中,原则上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5.承诺在建设期内投入经费不低于500万元,给予必要的条件保障,并纳入本校事业发展规划。

三、有关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如实填报《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见附件),确保填报内容及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且内容不涉密,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计划申报的二级学院于2022年11月30日之前将申报重点实验室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至xbyao@xmut.edu.cn确认,未在11月30日之前报送以上申报计划信息的,视为本次不申报。如校内申报数超限额,将依照按照有关程序限额择优推荐。

经学校确定申报新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单位,12月20日之前将申请书(格式见附件)盖校章(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处平台与团队建设科,同时发送电子版(盖章PDF版和word版)至邮箱917801241@xmut.edu.cn。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6291375

 

附件: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格式)

 

                                                     科研处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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