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7〕5号](见附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建设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方案。
一、申报学科
申报学科需满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学科发展潜力较大,预计3年建设期后可达到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见附件)
二、材料组织、申请及评议(7月8日-9月15日)
1、撰写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方案
研究生工作处牵头相关部门,制定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方案,9月1日前,完成立项建设方案。
2、学科提出申报申请并填写申报表
符合培育申报条件的学科,于7月20前向学校提出申报申请;并着手编制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培育建设方案;填写《立项建设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申报表》(见附件),于2017年9月1日将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命名为“学科名称—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史郁,电话:6291280,电子邮箱:yushi@xmut.edu.cn
3、由研究生工作处组织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相关申报材料修改和完善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4、校学术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
9月10日前,学校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培育单位”立项建设方案和拟立项培育建设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进行审议、表决,审议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报送材料
9月15日前,根据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意见修改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审议后,正式提交申报材料至省教育厅。
研究生工作处
2017年7月11日
附件:
1.《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3. 新增博(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方案撰写提纲
4. 立项建设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