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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团队培育类”先导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1 阅读量:

关于做好“团队培育类”先导项目

结题验收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团队负责人: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应用型研发先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厦理工〔2016〕28号)的有关规定,今年需完成2016年度与2017年度立项“团队培育类”先导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因受疫情等影响,各年度立项“团队培育类”先导项目(详见附件1)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有所推迟,现将项目经费划拨情况及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划拨情况:

1、2016年度及2017年度立项项目,在合同约定金额额度内、征求项目负责人经费需求意见后,已将被冻结、市财政回收经费、及2020预算拨付到项目负责人账下,经费使用截止时间为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2018年度及2019年度立项项目,科研处积极支持项目团队按计划开展工作,在下半年学校预算中统筹安排项目经费。

二、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2016年度立项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2、2017年度立项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3、2018年度与2019年度立项项目:根据学校经费划拨到位情况,酌情按合同约定日期顺延。

三、结题验收程序:

团队做好验收准备(纸质版《结题验收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2)、《团队三年横向到账经费情况一览表》(样表详见附件3)、《团队项目经费结算表》(样表详见附件5),须签字盖章)和第三方审计报告→科研处审核结题验收材料→出具结题验收意见→结题验收工作结束→收回团队剩余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归档→课题研究结束

四、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申请表。

2、经费决算表(学校财务处打印盖章的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账)。

3、第三方审计报告,由团队自行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机构为厦门市科技局指定审计单位,机构名单附件4)进行,经费审计须重点围绕本团队经费使用是否合纪合法合规等方面开展,同时就本团队经费使用是否合纪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的审计意见,未出具上述明确审计意见的视为无效审计报告,需重审或不予结题,审计费用可以由团队经费中列支。

4、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后学校将收回并统筹安排其剩余经费;未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的团队,学校将冻结其剩余经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以上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2份交至科研处609室,电子版发送至xbyao@xmut.edu.cn

联系人:姚晓斌,联系电话:6291375

附件:

    1、各年度立项“团队培育类”先导项目

2、结题验收申请表

3、团队三年横向到账经费情况一览表

4、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推荐名单

5、团队项目经费结算表

科研处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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