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团队培育类”先导项目
结题验收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团队负责人: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应用型研发先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厦理工〔2016〕28号)的有关规定,今年需完成2016年度与2017年度立项“团队培育类”先导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因受疫情等影响,各年度立项“团队培育类”先导项目(详见附件1)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有所推迟,现将项目经费划拨情况及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划拨情况:
1、2016年度及2017年度立项项目,在合同约定金额额度内、征求项目负责人经费需求意见后,已将被冻结、市财政回收经费、及2020预算拨付到项目负责人账下,经费使用截止时间为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2018年度及2019年度立项项目,科研处积极支持项目团队按计划开展工作,在下半年学校预算中统筹安排项目经费。
二、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2016年度立项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2、2017年度立项项目: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3、2018年度与2019年度立项项目:根据学校经费划拨到位情况,酌情按合同约定日期顺延。
三、结题验收程序:
团队做好验收准备(纸质版《结题验收申请表》(样表详见附件2)、《团队三年横向到账经费情况一览表》(样表详见附件3)、《团队项目经费结算表》(样表详见附件5),须签字盖章)和第三方审计报告→科研处审核结题验收材料→出具结题验收意见→结题验收工作结束→收回团队剩余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归档→课题研究结束
四、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结题验收申请表。
2、经费决算表(学校财务处打印盖章的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账)。
3、第三方审计报告,由团队自行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机构为厦门市科技局指定审计单位,机构名单附件4)进行,经费审计须重点围绕本团队经费使用是否合纪合法合规等方面开展,同时就本团队经费使用是否合纪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的审计意见,未出具上述明确审计意见的视为无效审计报告,需重审或不予结题,审计费用可以由团队经费中列支。
4、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后学校将收回并统筹安排其剩余经费;未提交结题验收材料的团队,学校将冻结其剩余经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以上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2份交至科研处609室,电子版发送至xbyao@xmut.edu.cn
联系人:姚晓斌,联系电话:6291375
附件:
1、各年度立项“团队培育类”先导项目
2、结题验收申请表
3、团队三年横向到账经费情况一览表
4、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推荐名单
5、团队项目经费结算表
科研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