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2017年获得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拟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组织对2017年获得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及西部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召开现场汇报会和线上提交书面报告相结合的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11月25日至12月10日,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并按照《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具体见群文件)要求,做好中检材料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 各单位中检报告发至hxxiao@xmut.edu.cn.
科研处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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