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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0 阅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18〕475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需符合国家及我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总体布局要求,属于《福建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指导目录》(闽发改高技〔2016〕821号)确定的领域范围,能为突破我省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并能够发挥较好的产业辐射带动作用。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重点行业和领域详见附件1。

  二、拟申报工程研究中心的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研发场所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原值2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50人以上,其中,中高级职称以上的研发人员不少于35人;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金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开放共享等管理制度(详见附件3《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闽发改高技〔2017〕167号)。

三、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各学院限推荐申报1个,请各学院择优选择基础条件较好、有鲜明区域特色和辐射带动力强的创新平台进行上报,新申报的创新平台原则上不与已有的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在人员、项目成果等方面重复。

  四、请计划申报的学院,编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于9月3日前将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科。科研处审查相关条件;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6291762 13599906492

电子邮箱:2010993101@xmut.edu.cn

附件:

1. 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重点行业和领域

2. 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3. 《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闽发改高技〔2017〕167号)

4.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18〕475号)

5. 《关于加快建设福建省战略新兴产业创新平台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16〕821号)

 

科研处

2018年8月20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