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指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
1、相关二级学院的申报指标原则上根据所承担科研经费比例进行分配,并向硕士培育点单位倾斜。
2、有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酌减其申报指标。
二、申报说明
1、台湾同胞申报和青年项目申报不设指标限制,请各单位发动本单位的台湾同胞和符合青年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相关部门的除外);违反师德行为人员不得申报。
3、其他事项说明:
(1)各单位的统筹推荐指标,经各单位推荐上报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2)其他单位(含理工科学院、行政、教辅等单位)共3项统筹推荐指标,由学校组织评审。
(3)学校统筹指标,由学校组织评审推荐。学校统筹指标的申报人员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人才(含省教育厅杰出青年、新世纪人才等)。
项目申报指标分配情况表
序号
学院
一般项目 (35项)
分配指标数
统筹推荐指标数
1
外国语学院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8+1*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新丝路时尚学院
5+1*
5
设计艺术学院
4+1*
6
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
7
体育部
8
其他单位
0
9
学校统筹
学校推荐上报
30
*备注:硕士培育点单位增加的指标数。
科研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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