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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能源局“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5 阅读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168号)及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的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源企业或相关实体,具备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我校各二级学院可组织符合条件的合作企业或依托有法人资格的校级科研平台进行申报。

2.场景要求:申报场景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方向,聚焦行业痛点,具备技术赋能高潜力、可量化验证的建设目标及全行业推广价值。

3.资源承诺:申报单位须承诺向最终合作的技术供给方开放必要的应用场景及相关数据资源(须符合安全规定)。

二、申报材料

1.《“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申报书》(附件1):按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应客观、完整、准确。

2.《“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推荐汇总表》(附件2):由学院统一填报。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1.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申报、初审与推荐。

2.请于2025年12月18日(周四)17: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科技开发科(386919803@qq.com)。

四、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国家与市级通知要求,确保申报内容符合“高价值场景”定位,避免填报技术已成熟或缺乏创新性的场景。

2.申报书中“场景名称”“场景目标”“技术需求”等内容将向社会公开,请注意信息表述。

3.后续“揭榜挂帅”及试点项目申报等事宜,请持续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处周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91358

地址:行政楼603室

附件:

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

2.“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申报书(附件1)

3.“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推荐汇总表(附件2)

科研处

2025年12月13日

上一条:转发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人工智能已落地场景清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省发改委2025年度能源行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