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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福建省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0 阅读量:

关于做好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2020年

福建省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与经济融合,科技赋能推动福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福建省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建设申报工作,请相关学院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工作。请在12月10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科研秘书)将拟申报平台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报送至917801241@qq.com邮箱。我校限额申报2个,如校内申报数超过限额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建设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福建省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石油化工、食品和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装备、卫生健康、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结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平台,让科技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科技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助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人才、技术和资源,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

    (二)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智力资源优势,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加强技术转移服务,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助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三)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围绕我省产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技需求,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信息优势,研判关键技术路线和产业创新方向,为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提供技术方案和决策依据,服务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科高校、省级科研院所。每个申报单位立足本单位最具优势的专业领域,最多可申报2个平台。

    (二)申报单位具有完成经济科技融合主要任务的平台基础,必须要有足够的人才条件和投入保障。

    (三)平台负责人应当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申报平台的合作单位应不少于10家,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平台建设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及经费筹措等。

    (五)申报平台名称应符合平台的定位和任务,平台名称规范为“福建省XXXX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

    四、建设方式

    申报平台采取公开申报、择优资助的方式,计划立项建设5个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每个平台项目予以50万元的资助。平台服务期满一年(2020.12-2021.11),验收优秀的择优滚动支持。

    五、考核和验收

    平台项目承担单位服务期结束,须总结验收(2021年11月30日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项目验收采取自行验收、科协组织或委托验收等方式进行。

    六、申报材料要求

    2020年12月14日上午10点(过时不候)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917801241@qq.com,学校确认申报平台后通知相关学院(申报平台负责人)打印纸质版一式3份(科研处预先申请盖校长签字及学校公章)盖章后交科研处复审,科研处统一寄送省科协。

    校科研处联系人:姚老师

    省科协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91-86270680

     

    附件:福建省科技经济融合服务平台申报书

     

     

     

     

    科研处

    2020年12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创新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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