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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刘芝凤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和省软科学重点课题阶段性成果被福建省社科联“福建成果要报”与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全文转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31 阅读量:

    近日接省社科联通报,我校观光与酒店管理学院刘芝凤教授论文《福建省古村落保护与开发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一文,已于2014年10月27日由省社科联转发在“成果要报”第6期(总57期)上;10月28日,省办公厅作为“专报件”,全文刊发在“八闽快讯”第861期,作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以及相关部门的决策参考要件。这是我校社会科学成果首次被省委省政府决策层采纳的专报件,体现我校社会科学研究的水平。

《福建省古村落保护与开发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是刘芝凤教授课题组在厦门市重大系列课题“闽台历史民俗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承接2013福建省软科学重点课题“闽台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与文化产权问题分析”及2014年国家社科重点课题“闽台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产业化开发问题”的阶段性成果,论文主要针对福建省古村落遗存现状进行调研,发现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开发中出现的问题:1.空巢现象和村干部不落村现象严重,导致古村落破损更快;2.古村落开发资源资本产权主体不明,收益分配不公,导致诸多社会矛盾;3.古村落保护项目缺乏综合监理;4.畲族古村特色文化元素缺失。

在对策建议上,刘芝凤教授建议:1.发展农业休闲文化产业和村属小学教育,对千人以上的古村,要恢复和加强村小学教育;2.建立健全古村落资金监察、项目监理、学术监理等文化资源保护验收监理机制;3.树立古村村民是文化遗产资源资本产权主体的意识;4.转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资金投入方式。借鉴台湾经验,不论传承人技术多高,身份多特殊,不带学徒、不传授技能的不给予资金支持。将现行标准发放改换为传承人培养奖励目标责任制,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重要手段。(项目成果科、《闽台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与产业化开发问题》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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