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院内各有关单位:
接厦门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0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该通知转发(详见附件)。请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老师于2007年1月18日前将项目情况报送院科技处。联系电话:2189129。
科技处
2007年1月11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开始,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06]91号)文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额度、奖项及要求:
国家科学技术将严格实行限额申报,2007年我市推荐指标为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
二、各奖项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奖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并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候选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所研究成果前人尚未发现或尚未阐明;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二)科技进步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
应具备以列条件:
1、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2、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3、在实施国家安全项目中,为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国家安全做出重大科学技术贡献的;
4、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
请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单位于2007年元月20日前将项目情况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以便于我局筛选后集中上报。
联系人:姜艳红
联系电话:2022858、13950153172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二00七年元月四日